文建會電子報專刊
文建會2009年11月22日 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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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
 
有形文化資產專刊
  台灣有形文化資產,近年來在法令日趨完備,政府致力落實於保護、管理和教育等實務,而越來越多的民眾及團體也能自發性出錢出力起而參與,出現了極為可喜的良性循環。我們從政策面、現況面和趨勢面來觀察當前我國有形文化資產的幾個面相。同時也找出數例國外案例以供比對、參考、學習。
台灣有形文化資產之多元發展

壹、政策面

  94年2月5日總統令公告修正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於同年11月1日公布施行,修正案最重要的部份是將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事權予以統一;除了自然地景歸農委會主管,其餘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古物、傳統藝術、民俗與有關文物之保存維護工作均由文建會負責,其中有形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古物)所佔比例極大。自此,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機構已朝向事權統一化、分工精細化、保存專業化等方向發展。.....詳文
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的國際經驗─德國的紀念物維護獎


  台灣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二十餘年之後,終於在今年(2009)完成「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的設置,順利評選出第一屆獲獎名單,並於9月16日舉行隆重的頒獎典禮;首屆獲選為「維護獎」的兩項文資個案、「貢獻獎」的兩組得獎者,以及一位「評審團獎」得主,都是實至名歸的人選與個案,在後續文化資產保存領域的工作推動上,勢將產生良好的影響。.....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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