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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壇及廣播界國寶級人物 行政院通過羅蘭褒揚令

  • 日期:2015-09-10

行政院院會今(10)日通過文化部所提「羅蘭女士褒揚令申請案」,肯定羅蘭對於電台廣播工作之貢獻與文學創作成就。文化部部長洪孟啟表示,羅蘭女士從事電台主持工作長達30餘年,透過其柔美嗓音,結合音樂與文學,與廣大聽眾交流及談心,曾撫慰許多遊子的心,也陪伴無數青少年成長。廣播更開啟羅蘭女士寫作之路,她以廣播文集《羅蘭小語》、《羅蘭散文》系列正式進入臺灣文學散文版圖,其文字白話風格、哲理簡明,筆觸溫潤真摯,展現通情達禮的風範與氣度,在來臺第一代女作家及臺灣女性散文中佔有重要位置。


 羅蘭女士一生奉獻電台主持及文學創作工作,獲獎無數,包括:58年獲第四屆中山文藝獎;63年獲廣播金鐘獎;68年獲教育部社會教育獎及愛書人倉頡獎;84年獲第二十一屆國家文藝獎;92年獲世界華文作家協會頒贈終身成就獎;101年獲亞洲華文作家文藝基金會頒贈亞洲作家終身成就獎。作品豐富多元,涵蓋散文、論述、小說、劇本和傳記等,為臺灣文壇及廣播界國寶級人物,風範令人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