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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影中心簽約籌建 文化部:強化國家電影資產保存再利用的第一步

  • 日期:2016-09-09

為落實永續保存及推廣我國電影文化資產,文化部長鄭麗君今(9)日出席與新北市政府合作籌建國家電影中心的簽約儀式,強調文化部對於國家電影記憶與電影文化的重視,將挹注資源強化國家電影中心發展,透過國家電影中心的協調籌建、改善典藏片庫與環境、提升國家電影中心組織能量等軟硬體施政,全力支持國家電影文化資產的典藏工作。


 


鄭麗君表示,電影是時代的見證、文化的記憶,每一部電影的消逝都是我們無法承受的遺憾,而臺灣電影走來近一百年,不但累積了珍貴的電影資料影像,也在華語世界樹立鮮明的文化印象,在電影片保存之外,再現電影文化價值,讓老電影從倉庫走向人群也是電影典藏工作的重要任務


 


因此,文化部構築電影文化保存與推廣的整體政策方案,今日跨出重要的一步,在電影界、立法院及市議會代表共同支持下,文化部長鄭麗君與新北市長朱立倫簽署合作新北市政府將於新莊副都心地區優先興建國家電影中心進駐所需映演、展覽、圖資閱覽及行政等場館空間,協助電影中心落實電影保存與文化推廣的核心任務。


 


鄭麗君表示,國家電影中心的硬體館舍籌建研議10餘年,歷經多年努力,終於正式啟動。感謝新北市願意一起為臺灣電影付出,並期待能透過雙方所建立的合作與推動機制,強化國家電影中心功能空間,發揮電影藝術文化的策劃、教育、推廣、交流與籌辦影展等基礎任務。


 


文化部指出,未來新北市政府將負責建物工程的規劃、設計與興建,文化部則負責國家電影中心進駐空間的內部裝修工程、專業設備建置及後續營運。雙方並將與國家電影中心共同組成籌備小組推動整體規劃與興建。國家電影中心進駐新北市後,也可望將龐大的電影館藏、展覽、放映活動、影展、課程等電影資源注入新北市,期能帶動成為人文薈萃的電影據點,從而達到互惠互利且實至名歸的目標。 


 


鄭麗君進一步表示,國家電影中心是政府推動我國電影資產典藏的最佳夥伴機構,文化部除了協助電影中心解決目前行政空間的硬體問題,也正積極協調合宜用地建置片庫,同時將加速研議組織法制化,推動國家電影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以聚集更多的資源與能量進行國家電影文化的承續與推進。另外也新增四年預算2億餘元自106年起辦理「國家電影資產保存及文化推廣計畫」,期能強化國家電影中心的文化涵養能量,並在進駐新片庫之前能先行改善典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