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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開始受理申請!

  • 日期:2017-11-20

為鼓勵臺灣與西亞及南亞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推辦台灣文化藝術工作者赴西亞及南亞國家,或邀請該地區人士來台參與藝文活動,文化部特於106年首次辦理「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徵件。


 


本要點於106年已輔導7項交流合作個案,促成台灣與印度、土耳其、俄羅斯、尼泊爾、以色列等國文化藝術人士進行駐村、研究、傳藝、展演、觀摩、採訪、田野調查等活動。107年度徵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截止收件(郵戳為憑),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西亞及南亞交流合作之人士踴躍參與。


 


相關申請說明及下載申請表件請詳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如欲對計畫內容深入了解,歡迎電洽文化部文化交流司陳小姐(02-85126726)或電郵lazurite@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