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公告日:114/02/05
[機關代碼]A.25
[機關名稱]文化部
[單位名稱]文創發展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人] 黃玉華
[聯絡電話] (02)85126580
[傳真號碼] (02)89956428
[電子郵件信箱]huangyh@moc.gov.tw
[標案案號]11402035
[標案名稱]花蓮文創園區木屋區戶外環境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否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898,716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898,71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898,71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114/02/05
[原公告日]114/02/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是
[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無需辦理」或「已完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4/02/18 09:3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0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更正外標封、廠商資格審查表及授權書,內容不涉及重大變更,無延長等標期。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適用於工程或許可行業之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其他: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花蓮縣、宜蘭縣、臺東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其他:有效期限內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