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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作為人類生活的具體展現,是國民思想進步的基石,更是國家發展茁壯的根本。因此,本部以「壯大台灣內容,建立文化自信」為核心理念,實踐於內容產業面、組織法規面、平權多元面、資產場館面、國際交流面等五大面向,成就台灣文化之光。

一、內容產業面:支持內容創作創新,推動產業振興振心

  支持藝文創作創新,強化內容開發,結合科技應用與媒體傳播,發揚在地知識,策進文化產業推廣運用,接軌民眾端、主流端、媒體端,俾利台灣內容進入大眾生活。 提振台灣文學創作與出版產業發展,促進跨域應用、數位發展與國際合作。健全影視音產業生態系,培育影視音人力資源,推動政府與民間資源整合與跨域合作。 推動藝文振興振心方案,以產業振興及人心振心,協助藝文產業回復活動,同時振奮民眾信心,讓藝文氣息生活氛圍重新充滿日常。

二、組織法規面:強化專業文化組織,完備文化法規體系

  強化專業文化中介組織運作功能,提升國家級劇場及美術館量能,促進地方藝文場館升級轉型,健全藝文發展環境。 完備文化法規體系,研修公共媒體、文化創意產業及文化資產保存之法制。拓展文化消費潛力,充實文化發展基金,輔助扶持文化藝術產業淨零轉型,維護支持藝文工作者權益。

三、平權多元面:落實保障文化平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

  保障人民創作、表意之自由,落實文化平權。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培植藝文欣賞人口,提升藝文消費,開拓青年參與藝術文化,發展台灣原創力及文化力。 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政策,確保國民享有平等使用母語權利,營造國家語言使用傳承環境,促進多元文化發展。推動轉型正義,致力保存維護不義遺址及史料,落實人權保障。

四、資產場館面: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完備專業文化場館

  推動有形、無形及水下文化資產之保存,導入科技輔助科學監測、技術標準,加強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以公私協力及國際交流合作,建構全面守護體系與永續發展環境。
  籌建國家級專業場館,提供兒童體驗多元文化、親子互動共學、數位藝術之空間場域。增進博物館回應文化多樣及當代議題功能。堅壯社區營造組織,促發社會創新及擴大全民參與。振興工藝產業,培育人才與傳承探新。

五、國際交流面:打造台灣藝文品牌,拓展國際文化交流

  策進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營運發展機制,擴展國際影音平台能見度,讓世界認識台灣豐富的多元文化,維護我國文化傳播權。 持續打造台灣藝文品牌,拓展國際市場與文化外交,促成國際文化機構在台生根,擴大與東南亞及印度太平洋地區雙向交流合作,佈局全球市場與國際合資合製,擴大文化輸出與影響力,讓台灣文化走入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