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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銀行購入作品機制 文化部已責成國美館釐清檢討

  • 日期:2019-08-03


文化部表示,藝術銀行自2013年啟動,由文化部編列預算,交由國美館成立專案小組執行。對於近日外界關注藝術銀行購入作品之價格及議價問題,文化部已責成國美館儘速釐清爭議,並針對藝術銀行制度及購藏機制進行檢討,召開諮詢會聆聽各界對於藝術銀行購入作品機制的意見,即時修正。

文化部表示,藝術銀行成立目的在於鼓勵創作,扶植臺灣當代藝術家,透過藝術品的租賃流通與推廣機制,讓藝術進入公共空間、營造多樣的藝術欣賞環境,提升國民美學。因而,近年來不論是在公共空間或是駐外館舍,都可以看到透過藝術銀行制度推廣展出的臺灣藝術家作品。惟藝術銀行啟動至今已有相當時日,確實需要重新盤整相關程序並檢討作法,方能相符於當今藝文發展生態。

文化部指出,各界關心的藝術銀行購入機制,與本部正在推動鬆綁政府採購的藝文採購制度密切相關。《文化基本法》已在今年6月公布施行,其中針對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文化藝術採購,已授權文化部訂定相關辦法,確保採購之履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給予合理待遇。文化部正邀集專家學者研商訂定,預計年底前完成配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