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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召開廉政會報 建構廉能效率之文化施政

  • 日期:2020-12-16

文化部於1130日召開109年度廉政會報,由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代理文化部長李永得主持,參與人員除由文化部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共同出席外,另並聘請外部兩位廉政法律專業教授蒞臨指導,期建構廉潔環境,以型塑文化部廉能效率之文化施政。

文化部長李永得透過次長蕭宗煌轉達表示,總統蔡英文在今年520的就職演說中提示,要讓政府的治理能力,更貼近國家發展之需要,廉政是展現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標,清廉是政府施政的核心價值。因此,廉潔、效率與便民是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及民主體制的重要指標,也是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標。李部長同時提出4項工作要點及要求,期勉各級主管及同仁共同遵守:
一、各級主管執行公務應以身作則,為同仁表率,不循私、不縱容、不包庇、不枉直,自律自重,引領清廉政治風氣。

二、務必重視團隊合作精神,透過積極的溝通協調,發現問題共同解決,有此凝聚力才能創造「一加一大於二」的加乘效益。

三、應堅持「同理心」,把民眾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提供更有效率、親民而便捷的服務。另對人民陳情反映的問題,應予重視,並積極回應妥處。

四、各級主管應重視工作紀律,紀律是公務體系的靈魂,沒有紀律就沒有工作成效,主管應要求所屬同仁嚴肅工作紀律,恪遵標準作業程序,落實風險管控機制,自我提高道德標準要求,秉持主動積極、勇於任事的態度,持續不懈執行公務,提升行政效能,獲取民眾對施政的信賴與支持。

本次廉政會報除檢視文化部今年防貪、反貪及肅貪工作推動情形外,會中並決議就李永得部長指示政風處訂定函頒「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清廉守則」等相關廉政法制規範,要求所屬機關構每年應辦理一次相關教育訓練或講習,以樹立廉潔形象;另為落實所屬機關(構)首長督導機關廉政責任,決議訂頒「文化部所屬機關(構)風紀狀況通報作業規範」,強化機關首長對廉政作業之重視;此外,文化部前人文司長因收受被補助廠商賄賂,被補助廠商行賄及詐領本部補助款案,遭檢察官分別以貪瀆行賄與詐欺罪嫌起訴,嚴重影響機關廉潔形象,本次會議亦決議每年就文化部所辦理之補助案件,由政風處協助業管單位辦理專案清查,以防杜受補助廠商詐領國家資源之道德風險。


文化部長李永得自109520日上任以來,即以廉潔、效率與便民作為施政之基礎,除透過訂頒「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清廉守則」作為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同仁應行遵守之規範外,並透過相關會議責成部內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構首長,向宣導同仁廉潔為本,建構廉潔環境,以型塑文化部廉能效率之文化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