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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變羊記」海報爭議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回應

  • 日期:2012-07-17

 

有關「變羊記」海報引發爭議一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並未禁止該海報於戲院內、報章雜誌刊登,只是考慮到該海報經放大處理後,可能造成兒童及夜歸婦女恐懼,因此不同意該圖像於捷運燈箱、公車車體或戶外看板張貼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指出,依照電影法及其相關規範,海報等宣傳品應為普遍級,不得有任何對兒童發生不良影響之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畫面及情節。該局之審查機制與標準與以往一致,並未更嚴,如發行商有疑義,可依規定申請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