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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局:租車20萬係預估並包括駕駛工資

  • 日期:2012-09-09

 

文化部影視局今(9)日表示,該局在明年度(102)將購置公務車。在公務車尚未交車之前,編有20萬元租車費,係考量採購與交車期程可能有延後等不確定因素,經費編列上必須預作準備才能依法支出。該費用包含租車及駕駛工資,並非浮編預算,且未來一定會依實際支出核銷。

文化部影視局是針對今(9)日蘋果日報報導該局明年預算編列64萬元要在明年2月購置一輛1800 c.c. 的首長座車,卻又另編20萬元的「購置首長座車前之租車費」。被質疑浮編預算,而作以上說明。

文化部影視局表示,該局是在政府組織再造後於今年520日成立,目前有100多名員工僅配置一輛公務車。未來無論是採購新車或以租車方式,該部車輛並非僅提供局長一人使用,並具公務車功能,作為同仁外出開會或遞送資料文件之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