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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與國藝會專業分工 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文化多樣性 10月1日起受理107年度上半年辦理國內表演藝術計畫申請

  • 日期:2017-09-20

為尊重藝術文化工作者之專業自主,尊重文化多元多樣發展,文化部將與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針對藝術創作之獎補助,落實臂距原則及專業分工。對於專業之藝文補助,將以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擔任專業中介組織為之平台,提供藝文工作者專業之協助及獎補助。文化部之獎補助對象,則以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及維護文化多樣性為主。文化部將於10月1日起受理107年度上半年之國內表演藝術相關活動申請補助,收件期間為期一個月。


 


文化部為落實透明化、核銷簡化等原則,已於106年9月4日公告修正「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本補助要點修正重點包括:公開評審委員名單、公告受補助單位之經費效益評估、申請文件從10份減為2份、補助款刪除指定核銷項目之規定,以具體回應團隊之需求。


 


本補助要點107年度第一期受理申請107年1月至6月所辦理的活動,收件期間自106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凡經政府立案的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符合前述所訂補助項目者,皆可提出申請,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或洽詢專線電話:藝術發展司吳小姐 02-8512-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