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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7年度「表演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補助自106年10月25日起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 日期:2017-10-16

文化部為推廣多元藝術發展,鼓勵以表演藝術為核心,結合多媒體數位科技的跨領域創作,依「文化部表演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在國內製作且未曾公開演出,並結合數位科技的表演藝術創新製作,透過公開方式徵選具潛力的跨界創作予以補助與輔導,以發掘展現高度藝術性、精緻性與科技性之創新製作。自106年10月25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受理107年度「表演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補助申請。


 


文化部自99年起,辦理表演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補助計畫,迄今共計補助64件科技藝術作品。補助類別分為指標型及扶植型兩類,其中,指標型計畫得以一至二年為期,呈現方式可以是新創、重製或是再發展的作品,年度補助經費最高可達新臺幣500萬元。至於扶植型計畫則是補助一年期計畫的新創作品,年度補助經費最高可達新臺幣250萬元。


 


申請案件請以郵寄、快遞或親送文化部(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藝術發展司)辦理;以郵寄方式送達者,以截止日當日郵戳為憑。申請案件外包裝請註明「表演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補助」。相關資料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