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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視覺藝術類》第一期計畫類補助 11月開始受理申請

  • 日期:2017-10-25

文化部與國藝會專業分工,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文化多樣性


107年度《視覺藝術類》第一期計畫類補助,由文化部受理申請(申請期間:1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07年度視覺藝術組織營運補助,107年起由國藝會受理申請(申請期間:10611月1日至11月30日)


 


視覺藝術類補助,11月開始受理申請!因文化部與國藝會近期落實臂距原則及專業分工,107年度《視覺藝術類》計畫類補助,請送件至文化部申請,107年度視覺藝術組織營運補助,則請送件至國藝會申請,受理申請期間均自1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為尊重藝術文化工作者之專業自主,尊重文化多元多樣發展,文化部與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針對藝術創作之獎補助,落實臂距原則及專業分工。對於專業之藝文補助,將以國藝會擔任專業中介組織之平台,提供藝文工作者專業之協助及獎補助。文化部之獎補助對象,則以強化政策性、國際性、實驗性、扎根性及維護文化多樣性為主。文化部將於11月1日起受理107年度《視覺藝術類》第一期計畫類相關計畫申請補助,收件期間為期一個月。


 


本項《視覺藝術類》計畫類補助每年各分上下年度共計兩次受理時間,107年度第一期申請時間即將於1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凡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從事文化藝術事業之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皆可申請。計畫類補助內容為:「1.國際型藝術展覽、視覺藝術研討會。2.視覺藝術類節慶活動、雙年展、年會及美術競賽等。3.藝術史料研究、資料庫、視覺藝術人才培育、藝術評論及視覺藝術類出版等計畫。」等3項。符合前述所訂補助內容者,皆可提出申請,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或洽詢專線電話:藝術發展司呂小姐 02-8512-6526、鄭小姐02-8512-6525。


 


107年起,將由國藝會依該會所公告之視覺藝術組織營運專案辦法,受理視覺藝術組織之營運補助申請,申請期間為10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相關問題可諮詢國藝會,或洽相關資訊連結:http://www.ncafroc.org.tw/news-single.aspx?id=4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