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文化部召開「全國文化機關主管會報」 鄭麗君:補助地方政府預算增加3倍

  • 日期:2018-09-26

文化部今(26)日在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召開107年度「全國文化機關(構)主管會報」,邀集各地方政府文化局(處)首長及文化部主管暨附屬機關(構)首長參與,溝通與交流文化施政。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108年文化部主管預算占中央政府歲出總額首次超過1%,對地方政府預算支持也將增加三倍之多。此外文化部在中央積極推動「部部都是文化部」的政策理念,希望翻轉傳統文化施政到文化治理,未來希望促成地方政府「局局都是文化局」的文化治理模式。

文化部於今日會議中報告「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藝文引擎驅動』催生藝術發展生態系 」、「私有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 」、及「『全國文化資產會議』總結報告 」等議題,這些議題不僅是文化部的施政重點,更是與地方的文化治理息息相關。

部長鄭麗君致詞時表示,今年在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辦理本會議,除了因為衛武營即將在10月13日開幕,它也是亞洲最大量體劇場,有最高的聲學規格,也是南臺灣表演團隊及藝文工作者的創作基地,將帶動南臺灣藝術展演的新里程碑。衛武營除了將成為臺灣重要的文化地標外,衛武營的落成與營運,象徵文化部積極推動均衡區域藝文發展、落實文化扎根及促進文化平權的努力。鄭部長說:「文化平權和文化扎根是本部近年非常重視的文化政策,如同樹木種入扎根後吸收養分,樹木就會成長茁壯,發展出自己獨特的面貌,謂為文化多樣性。」

會議首先報告「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數位加值應用計畫」。這項計畫希望發展屬於臺灣的「文化DNA」,透過數位科技與平台協作機制,優化文化基礎素材並開放運用,並擴大培力推動民眾與社群參與在地知識的徵集、轉譯,延伸發展生活、教育、產業等多元面向加值應用,由下而上、虛實並行地推動文化產業生態系整合。鄭部長表示,「本計畫定位是『數位時代的文化基礎建設計畫 』,過往聚焦在速度和技術,缺乏對內容的思考,未來將強化臺灣原生內容的數位採集機制,並由中央政府帶頭建置系統,由各地方政府結合民間共同提供內容資料,協力建構地方知識學,並開放藝術創作者使用。」

有關本計畫所涉推動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隊擴大進行在地知識與庶民記憶之收、存、取、用等工作,鄭部長請文化資源司考量於第一階段建立與縣市政府的工作會報,協助推動計畫進行,並請各縣市配合中央政策,建立明確地域特色文化內容之盤點開發及推廣運用機制,並積極連結地方文史、社造、青年、新創等團體推動在地文化創新發展。

第二個報告議題為「『藝文引擎驅動』催生藝術發展生態系」。文化部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首度以「軟體帶動硬體」思維編列特別預算,從文化生活圈及文化平權的概念出發,著重軟體先行、組織先行,導入專業治理,健全藝文生態系發展。文化部希望透過三個國家級藝文場館北、中、南連線,加上各縣市藝文場館在這三年的整建後翻轉成為「在地藝文驅動引擎」。藝文場館在文化生活圈形成合作網絡,提供各類展演活動,更加認識在地的文化脈絡及價值,也有機會欣賞到國際藝文團隊的演出,讓藝術文化成為人民生活的養分。

鄭部長說,「自上任以來一直在思考,如何讓地方文化中心復活,使各地藝文空間有靈魂。文化中心、表演廳、美術館都是在地的文化客廳,也是文化發展的基礎建設。過往的建設多以硬體為主,缺乏軟體及組織的配套措施;各機關在管理場館時,多以行政管理為導向,離藝術自由及專業發展還有一段距離。政府建立文化治理的公共支持體系,讓藝文生態系可以完整發展。『空有一棟硬體,並非劇場,創作才是核心。』文化部協助地方藝文場館在軟硬體升級、軟體轉型,導入專業藝術治理,引入社會參與,結合文化體驗教育,媒合團隊駐館等,讓藝術人才在地扎根,培養民眾藝文欣賞的習慣。

第三個報告議題為「私有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本計畫目的在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潛在文化資產(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之私有老建築,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的機會,除了希望社會重視老建築,也希望推廣老建築技藝再生。

第四個報告議題為「『全國文化資產會議』總結報告」。文化部表示「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大會已於107年9月1日召開,藉由召開會議匯集各界對文化資產保存相關議題的建議與回饋,落實「公民參與」基本精神,將並作為續啟研修《文化資產法》及制訂文化資產保存政策之參考,建構國家文化資產保存體系。

 鄭麗君指出,法律是底線,重要的是觀念;私有老建築保存計畫正逐步建立推動模式,必要時請文資司擬定相關作業原則,提供縣市政府文化局參用。文化保存要從1.0邁向2.0,截至107年4月統計國公有文化資產部分,現有文資數量2414處(含私有資產43%、中央27%、地方政府經管30%),目前由各部會編列預算修繕,請地方盤點國公有文資,提早規劃討論,文化部支持地方政府國公有文資修復。除有形資產保存外,更應重視無形資產保存,無形資產保存需要在地參與復育文化生態。

在日後研修《文資法》母法及子法方面,修正方向包括改革文資審議制度,將文資審議會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人數比例,由現行3分之2提高為4分之3。另文化部將研議文資「容積銀行」相關規定,並針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不當等行為訂定罰則。此外,為提升私有文資修復的誘因,將研議在都會型縣市強化容積移轉機制,非都會型縣市不排除推動由政府出面「價購」,或未來擴大稅捐減免。

文化部也請各地方政府協助留意下列事項,其一文化部將針對未達成文資法執行的重大案件訂定罰則;另文化部刻正研擬根據《文資法》第110條規定,對於地方政府無法修復的文化資產,報請行政院同意由中央強制代行。另為避免相關單位循此模式轉向消極不作為,未來在報請代行外,也將同時追究地方不作為的責任。

最後綜合座談由各縣市文化局提出文化資產相關問題,包含文化資產專責機構之人員編制問題、如何強化建立文資保存的觀念、糖鐵景觀活化利用等議題。鄭部長總結表示文化部將持續進行跨部會溝通,希望地方政府也能一起配合,促進文化保存從1.0邁向2.0,希望讓臺灣的文化治理模式成為亞洲文化治理的代表,讓文化政策成為更前瞻的公共政策,讓藝術文化帶來社會創新及城市翻轉的想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