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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視覺藝術產業前進國際藝術博覽會 文化部10月1日起受理補助申請

  • 日期:2018-09-27

考量國際藝術博覽會是視覺藝術產業的重要交易平台,更是藝術思想的國際交流平台,文化部為鼓勵業界帶領臺灣藝術家及作品參展,所訂定之「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補助案,將自10月1日起受理108年度參展計畫之申請。

文化部歷年除補助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高雄藝術博覽會等臺灣自辦博覽會外,亦支持協助國內畫廊赴全球10餘個國家參展約30個國際各類型藝博會,包括香港巴塞爾藝術展、紐約斐列茲藝術博覽會等頂級展會。近兩年並補助國內許多畫廊參加極具指標性、主題、特色,而規模及品質日益成長的展會,例如上海廿一當代藝術博覽會、西岸藝術與設計博覽會、香港Art Central、德國杜賽道夫藝術博覽會等。國內參展業者通過展會主辦單位嚴峻的審核,帶領臺灣藝術家參展,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培植臺灣藝術家參展經歷,為臺灣藝術家爭取國際藝文機構未來展覽、合作邀約及作品典藏的機會。

文化部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108年計畫補助申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者提案,以郵寄、快遞或親送文化部(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辦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其他送達方式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申請案件外包裝請註明「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藝術展會補助」。相關訊息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查詢及下載,亦可洽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藝術推廣科詹小姐(02-8512-6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