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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藝中心宜蘭園區ROT案投資契約修訂 公私協力推動文化近用及培育傳統藝術專業人才

  • 日期:2019-01-08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今(8)日表示,為加強推動文化近用及傳統藝術的保存薪傳政策,已與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雙方協商同意修訂前於105年1月簽訂的ROT(整建-營運-移轉)案投資契約,未來將不會提高宜蘭傳藝園區門票票價,維持現行普通票150元,並在強化傳藝展演專業性的原則下將園區蔣渭水演藝廳及展示館收回由傳藝中心自營,以營造兼具專業性及公共性的文化園區。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近用為文化部推動之重要政策,尤其是政府籌建的文化設施應維持其公共性,而傳藝中心所轄宜蘭傳藝園區更是國內極具指標性的文化設施,是臺灣傳統藝術的文化櫥窗,希望民眾都能以較低的門檻認識與體驗在地文化的特色與價值。目前園區每年亦屢創百萬遊客的人潮,運用宜蘭傳藝園區豐沛的文化觀光資源,是建立傳統藝術展演平臺的最佳場域。傳藝中心與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經協商後取得共識,基金會原契約園區門票分為淡旺季,淡季門票普通票150元、旺季(暑假及農曆春節期間)門票為普通票250元,此次雙方協商同意,園區無論淡旺季都維持現行普通票150元票價,未經傳藝中心同意不會提高票價,以維持文化近用的公共性目標。

文化部基於培育傳統藝術專業人才及欣賞人口的急迫性,特別增加傳統藝術人才培育的預算,106年起即陸續推動接班人計畫、開枝散葉計畫,於108年相關計畫經費已倍數成長,擴大辦理「接班人扶植計畫」與「開枝散葉計畫」。為充分配合傳藝展演專業性強化,雙方同意將園區內兩個室內展廳,包括蔣渭水演藝廳、展示館,收回由傳藝中心自營,但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對本案投資金額仍不得低於5億元,且每年仍需持續捐助新台幣2500萬元予傳藝中心進行展廳內所需展覽及演出所需費用。傳藝中心未來將運用宜蘭園區的專業展演設施,提供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傳習計畫各案實踐與展示場域,並提供民間團體合作演出機會,透過以演代訓及觀眾養成,奠基臺灣的重要傳統藝術及永續發展。

文化部表示,宜蘭園區透過民間活力規劃多元方式吸引遊客,體驗傳統藝術及民俗文化,政府部門肩負傳統藝術的保存薪傳的政策任務,將結合園區資源用於專業團隊的培育。此外,全聯善美的基金會也將配合文化部及教育部推動文化體驗教育,提升校外教學及親子參訪體驗成效。雙方期許將以公私協力,共同落實文化設施公共性及傳統藝術人才培育的目標。

合意修約條件概述:
1.原契約園區門票分為淡旺季,淡季門票普通票150元、旺季(暑假及農曆春節期間)門票為普通票250元,未來園區無論淡旺季都維持現行普通票150元票價,未經傳藝中心同意不會提高票價。
2.宜蘭傳藝園區展示館、蔣渭水演藝廳及行政中心3~4樓,返還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營運。
3.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每年捐助傳藝中心2500萬元,作為展示館展覽及蔣渭水演藝廳前後台維運等經費承諾不變。
4.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投資金額不得低於5億元、權利金及每年提撥營業收入12%之經費辦理展演及教育推廣活動等各項條件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