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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委託北高兩市府之南北流工程請增經費獲政院支持及立院三讀通過 鄭麗君:盼今年底如期、如質完工

  • 日期:2019-01-10

由文化部主辦,委託臺北市政府和高雄市政府代辦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因設計特殊,施工難度較高,兩工程皆曾多次流標,為解決兩市府在工程執行上之困難,文化部曾多次向行政院請增預算,去年8月始獲行政院同意。北部流行音樂中計畫經費增加15.29億元,計畫總經費調整為60.79億元;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經費增加15.06億元,總經費調整為69.56億元。兩計畫108年度預算也在今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感謝行政院賴清德院長及朝野立委支持,讓南、北兩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能編足經費,希望北高兩市府興建之兩流行音樂中心皆能於今年如期、如質完工。

位於臺北南港區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及位於高雄鹽埕區與苓雅區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皆屬文化部主辦之公共建設計畫,其硬體工程與軟體配套則分別委託臺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代辦。文化部表示,兩流行音樂中心將會是文化部繼107年完工啟用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後,可望於今年完成的另二項重要公共建設計畫。
南、北兩流行音樂中心完工後,將提供給流行音樂表演者與創作者更高規格的舞台及空間,並將交給臺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讓北高市府以行政法人方式營運。鄭麗君部長期待兩流行音樂中心皆能於今年順利完工,成為推動臺灣流行音樂產業再升級的南北雙引擎,培育流行音樂文化與人才,提升臺灣音樂產業的創作及演出能量,並成為臺北及高雄的文化新地景。

分別於102年及103年開工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因設計特殊,施工難度較高,兩市府於後續工程招標時,皆曾面臨多次流標,加上近年音樂展演形式隨科技快速進展,流行音樂中心所需之標準設備也應與時俱進。為解決北、高兩市府在工程執行上面臨之困難,文化部多次向行政院爭取預算,以彌補經費缺口。計畫執行迄今,經過多次專家學者會議研商,並在行政院主計總處、國發會、工程會、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支持下,行政院始於去年8月同意增加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經費15.29億元,計畫總經費調整為60.79億元;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經費增加15.06億元,總經費調整為69.56億元。兩計畫108年度預算,也在今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文化部感謝行政院及立法院在預算上的支持,讓計畫能編足經費,也感謝臺北市政府和高雄市政府代辦硬體工程與軟體配套措施之辛勞,希望兩中心的工程能與文化部分別於前年及去年完工之臺灣戲曲中心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一樣,在今年順利如期、如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