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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緣起

    文創產業的基礎來自國家的文化底蘊,本部透過內容產業面、組織法規面、平權多元面、資產場館面、國際交流面等五大面向支持文化與藝術發展,創造屬於臺灣的文化內容,並期望透過文化經濟的傳播,將在地文化推向全球,進而提升經濟,讓文創產業形成一種正向的循環,促進臺灣文創產業發展。

  • 推動策略與工作重點

    • (一)推動成年禮金(文化幣)常態化,豐富青年藝文體驗機會

      發給16-22歲青年文化成年禮金,每人1,200點文化幣,可用於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視聽娛樂、圖書及文創工藝等藝文消費折抵,增加青年藝文體驗機會,培養參與習慣,並推動各項精準之產業加碼,鼓勵青年嘗試多元藝文態樣,從消費端挹注藝文產業永續發展。

    • (二)強化專業文化組織、完備文創法規體系

      • 透過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完備文化內容產業專業支援體系:
        透過文化內容策進院串連政府與民間資源,在產製、資金、通路、品牌、拓展國際市場等不同面向分進合擊,以推動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的進步為使命,秉持推動完善內容產業生態系、拓展全球市場和推動關鍵基礎建設等工作,運用國發基金投資、融資等不同金融工具,吸引國內外多元資金投入臺灣內容產業;持續拓展海外市場,透過臺灣內容的國際合資合製、海外參展及國際銷售合作等,積極連結跨國跨業合作網絡;推出各種支持方案,促成更多具市場潛力之內容作品,並鼓勵內容產業應用新科技;以戰代訓,促成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關鍵角色;提供內容產業調查報告與趨勢商情,營運便於業者應用之線上與線下平台服務,多面向提供產業所需支援服務。
      • 完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建立文創產業永續發展環境:
        持續完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相關法規配套措施,以投資、補助資源整合,文化ESG及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投資抵減租稅優惠等各項政策工具,引導民間資金挹注,提升臺灣文化內容產製能量及國際影響力。
    • (三)支持內容創作創新

      • 推動成立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將過去軍事機關用地活化成為社會公眾得以親近藝文之空間,進行古蹟文化資產修復或再利用、舊建築及基礎設施修繕工程、推動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規劃新建工程,場域運用並聚焦於科技媒體等跨域藝術及文化創新的創作與展演,以「跨域藝術與文化創新的多功能旗艦基地」為定位,以「實驗基地」、「產業培力中心」、「文化平台」及「國際結盟」等四大主軸策略,於空總基地內推動科技媒體跨域藝術的發展。
      • 推動文創產業科技應用創新:
        以建構完善藝文創作環境及支持體系,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品牌為政策核心,推動應用科技於文化,豐富民眾藝文活動結合科技應用之體驗,本部將持續善用數位科技促進文化參與,維護多元平權,形塑數位時代的文化公民社會,及強化數位時代的原生文化生產,落實本國文化傳播權,形塑國家文化軟實力。
    • (四)打造臺灣文化品牌

      • 籌辦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
        為推動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協助臺灣文創品牌及優質IP內容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文化創意軟實力及產業競爭力,本部自99年起策辦「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打造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平臺,以文化價值創造經濟產值;本部每年徵選彙聚約500家優質文創品牌,並洽邀超過100位國內外買家,提供專屬洽商時段,並開放社會大眾參與,以國際買家洽商、消費市場並重方式辦理;另籌劃文化策展呈現當代文化議題趨勢,期以商展及策展並行方式,實質促進文創產業商機提升,以及展現臺灣豐富多元的文化創意產業面向。
      • 辦理臺北時裝週:
        本部自107年起辦理國家級時裝週,為將臺灣時尚產業推上國際舞臺,每年春夏、秋冬兩季辦理品牌秀,匯聚國內設計師品牌發表當季最新作品;臺北時裝週亦辦理開幕秀,擇定不同主題,展現時尚產業與影視音IP、文化藝術、青少年文化跨界合作之成果。此外,透過本部資源挹注,鼓勵時尚品牌赴國際參與指標性時裝週(如巴黎、倫敦、米蘭、紐約等4大時裝週)及商展,協助品牌提升國際能見度並開拓商機。
      • 推動文創產業園區產業集聚效應:
        以華山、花蓮、嘉義及臺南等4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提供文創產品演出、展示、交易及跨界媒合的平臺。同時,鼓勵並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文化創意聚落,並補助民間提供空間供文創事業使用,以活化相關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設置各類創作、展演設施之用。
  • 總結

    目前各主要國家均以文化創意產業為國家發展重點,我國近年文創產業發展法規、政策與計畫上不斷創新與升級,未來也將推動加強發展文化科技產業,與文化內容策進院共同協力強化國際合資合製量能,將臺流推向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