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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評鑑,文資局頒獎表揚14處典範個案

  • 日期:2015-11-13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辦理「104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計畫」,評選出14個足為文化資產守護楷模的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績優敘獎個案,於11月13日(五)下午,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舉行隆重的頒獎典禮,並於10月26日(一)起至11月25日(三)於衡道堂-多功能空間,透過圖文、影音、器具等媒介,為14個優良個案辦理展覽,並為我國古蹟歷史建築的管理維護創造一個可以交流傳承的典範與平台。


 


    文資局施國隆局長致詞表示,臺灣目前的古蹟、歷史建築、文化景觀、聚落等近2,000多處,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負有維護全國文化資產的重責大任,因此,如何推廣管理維護新思維,以建設性、示範性作法,促使古蹟歷史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善盡保存及管理維護職責,以獎勵及表揚取代被動的管考及懲處制度,是文化資產局積極努力推動的工作。


 


    為有效宣導管理維護觀念以及勉勵管理機關(構)積極管理維護,文化資產局於101年舉辦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評鑑,102年舉行頒獎典禮。為擴展管理維護績效,104年度起除原公有文化資產評鑑外,再納入私有文化資產參與。期待這些古蹟歷史建築具體管理成效為典範,引導其他文化資產保存所有人、使用人及管理人,加強古蹟歷史建築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善盡保存維護職責。


 


    104年度總計42件報名,經七位委員依據計畫規定評鑑,評選出14件得獎名單,其中8件管理維護優良個案,其他6件則是具有特殊表現的個案。在實地勘查的評選過程中,看到各個單位對古蹟歷史建築永續經營的精神著實令人驚豔與動容,獲獎者實至名歸,足為文化資產守護楷模。104年度獲獎單位分別是:


 


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優良案例:


國定古蹟蔣中正宋美齡士林官邸、國定古蹟監察院、國定古蹟霧峰林家下厝、國定古蹟原台南測候所、臺北市市定古蹟北投文物館、桃園市市定古蹟新屋范姜祖堂、宜蘭縣縣定古蹟二結農會穀倉、花蓮縣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


 


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特殊表現案例:


桃園市歷史建築大溪和平路48、48-1號、新竹縣縣定古蹟新埔上枋寮劉宅、新竹縣歷史建築竹東蕭如松故居建築群、嘉義市市定古蹟嘉義營林俱樂部、花蓮縣歷史建築松園別館、澎湖縣縣定古蹟第一賓館


 


    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工作是一項傳承的任務,更是一件需要用心進行的百年事業。這個獎項將持續舉辦,期待全面提升維護文化資產的質與量,落實政府保存文化資產的作為,並增加民間企業及志工參與意願,達成全共同保存文化資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