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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文創園區委外招商案」簽約 啟動雲嘉文創發展新猷

  • 日期:2016-01-11

文化部「嘉義文創園區委外招商案」在今(11)日正式與「新嘉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將為雲嘉地區文創產業發展開啟嶄新一頁。


 嘉義文創園區面積約3.9公頃,前身為嘉義酒廠,於民國95年撥交給當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文化部)管理,97年起陸續展開全區建物及環境修繕,投入近5億元建設經費,將老舊酒廠轉變為適宜文創產業發展基地;嘉義文創園區以「傳統藝術創新」為發展定位,自102年辦理招商,歷經3次公告流標,終於在103年7月辦理第4次公告後,評選出最優申請人「新嘉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議約期間並配合立法院要求文化部提出所管文創產業園區檢討報告調整契約內容,雙方多次溝通,終於在104年12月達成共識,將為雲嘉地區注入文創新能量。


今(11)日由文化部蔡炳坤政務次長與「新嘉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葉哲宏董事長共同出席簽約儀式,未來嘉義園區將透過新嘉公司的經營管理,結合在地的傳統工藝、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的豐富底蘊及阿里山的觀光資源,並連結故宮南院、雲林布袋戲館,實踐傳統技藝與技術的轉型及創新,提供具文創體驗、產業扶植、藝文展演、教育推廣的多功能場域,成為雲嘉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樞紐。


新嘉公司在園區營運規劃,將以「文創培育」、「產業新生」、「創意扎根」為三大目標,創新整合在地與國際資源;以「人」為本,在「文創培育」方面,致力建構文化創意人才迴圈,串聯創作、育成、通路三環節;在「產業新生」方面,創意整合傳統文化與在地產業能量,透過文化創意創造加值效益;在「創意扎根」部分,落實跨齡文化創意,將「文創的第一哩路」提前至孩童並擴張至年長者體驗學習。園區除規劃藝文展演、文創品牌進駐等區域,更提供親子體驗、青年創意群聚、跨界媒合等平台,期待形塑嘉義文創園區之專屬特色。


新嘉公司表示將於簽約點交後,在園區舉辦多場公開說明會,期待與雲嘉在地、文化創意工作者、有意願進駐者等,介紹溝通園區經營理念及方案,預計於今年夏天開幕試營運。


「嘉義文創園區委外招商案」之契約期限為15年,未來在公私部門合力策動下,嘉義文創園區可望帶動雲嘉地區文創產業發展,與在地區域資源連結,建構文創產業群落,創造就業機會,並將保存傳統藝術及酒產業的資產,引入創意人才的匯聚,形成跨界的創新環境,延續過去酒廠時期曾有的輝煌,創造文創園區未來的榮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