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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補助文創事業105年下半年度出國參展 自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

  • 日期:2016-03-14

文化部為鼓勵文創業者參與國際展賽及觀摩國際文創發展趨勢,特訂定「105年度文化部補助文創事業國際參展及國際競賽獲獎作品商業化應用申請須知」,其中,出國參展補助每年分上、下年度2梯次申請。第2梯次自1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者以參與105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國際展會為主。


 


文化部表示,申請參展補助之展會,以定期舉辦、參與國家至少10國以上,且具代表性之國際展會,包括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等8項文化部主管產業。本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00萬元,自籌款金額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全案總經費50%,補助項目含報名費、國際機票費、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費等,歡迎有志拓展海外市場之文創事業踴躍提案,相關資訊請逕上文化部官網或文創產業推動服務網,也可電洽承辦單位邱小姐或葉先生,電話02-85126000轉6586、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