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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自11月1日起受理107年度「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申請

  • 日期:2017-10-26

文化部為建立優質演藝團隊品牌,形塑臺灣文化形象,自102年起,推動臺灣品牌團隊獎助政策,一方面透過資源挹注,提升具國內外展演能量的團隊,成為臺灣對國際的文化品牌;另一方面讓團隊發揮文化育成作用,帶動其他表演團隊共同成長。


 


107年度「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將自本(106)年11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止截止收件,採郵寄方式送達者,以截止當日郵戳為憑。凡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等各項演藝活動之團體,並曾獲「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作業要點」卓越級補助之團隊,皆可提出申請。


 


本計畫作業要點(含附件及申請書表格)即日起,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請利用網路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格。凡有意參加本補助案甄選的團隊,務請於規定期限內送件完畢。如欲對計畫內容,深入了解,歡迎電話洽詢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施小姐(02-85126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