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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 開始受理申請!

  • 日期:2019-10-29

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訂定「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自106年迄今業補助21個團隊先後與俄羅斯、烏克蘭、喬治亞、吉爾吉斯、土耳其、以色列、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印度及尼泊爾等國建立交流合作,進行駐村、研究、傳藝、展演、觀摩、採訪、田野調查等活動。

 

109年度為加強與非洲地區文化交流的連結,在現有補助交流對象上增列阿爾及利亞、埃及、利比亞、摩洛哥及突尼西亞等北非5國;交流範圍涵括亞西、南亞暨非洲地區,期進一步促進臺灣與南亞、亞西暨阿拉伯世界間之文化交流。

 

本案徵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81130(星期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亞西及南亞交流合作之人士踴躍參與。

 

相關申請說明及下載申請表件請詳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如欲對計畫內容深入瞭解,歡迎電洽文化部文化交流司袁先生(02-85126717)或電郵lazurite@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