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臺灣品牌團隊計畫」
臺灣品牌團隊代表國家的一張文化名片,以公共體系的支持,協助具有展演規模能量及專業發展之演藝團隊永續經營,發揮藝文扎根之文化影響力並回饋社會,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打造臺灣藝文品牌,成為文化國力的基礎及延伸。
(二)辦理「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
推動演藝團隊長期駐點於各地演藝場所,形成雙方合作機制,以落實演藝場所專業治理,穩定演藝團隊發展,推動在地藝文扎根,促進「劇場、團隊與觀眾」三者良性互動。
(三)辦理「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
為建構文化生活圈之整體藝文發展,協助縣市政府確立藝文場館專業發展定位及方向,改善藝文空間與設施,落實文化平權,縮短城鄉資源落差,促進藝術文化深耕地方,以軟體帶動硬體升級,推動藝文專業場館營運升級及硬體整備,催生藝文發展生態。
(四)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
為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及藝術專業人才,推動「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本計畫分為三大執行重點:
藝文教育扎根:
以學生為主體的學習,促其認識並熟悉地方文化特色,同時增加學生演出經驗及參與感,使文化藝術向下扎根並能永續薪傳有效結合文化與教育資源,形塑具地方獨特性之藝文特色,落實文化藝術扎根教育。
藝文場館營運升級:
以地方生活圈概念盤整,為既有的演藝場館、美術館、展覽空間的營運升級,或非藝文場所轉型為專業藝文場館的升級計畫;結合在地演藝團隊、藝術家與在地藝文資源,打造具在地特色的演藝場館,以開發不同族群走進藝文空間參與藝文活動,提升文化近用並落實文化平權。
臺灣文化節慶升級:
協助縣市政府辦理保留民間民俗文化、歷史記憶,或極具在地特色之原生文化節慶,或地方創生已逐漸形成在地知名特色之節慶,且富含文化藝術內涵,或具備未來新創之可能性,並導入節慶專業經理(策展人、藝術總監)及專業規劃執行理念,強化在地文化藝術創作者及藝術工作者之深度參與,並增加在地社區參與、建立民眾共識與建立周邊產業串聯模式。
(五)補助縣市政府辦理「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
為輔導縣市政府扶植各該地區傑出演藝團隊,穩定其行政營運,提升專業創作水準,推動「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扶植在地藝術團隊深耕發展。
(六)鼓勵表演藝術創作與展演
為健全表演藝術生態均衡發展,落實藝術扎根及推廣,提升美感欣賞及參與,獎助相關展演計畫,維護文化多樣性及支持表演藝術多元發展。針對18至40歲青年,協助及輔導從事表演藝術創作及職涯發展,強化臺灣的原創力與文化實力。
(七)推動科技藝術創作計畫
借重我國在科技領域前瞻發展之優勢,培育科技藝術創作人才,推動科技藝術展演,為大眾提供創意、多元及互動等藝術體驗,並以展演進行國際合作交流,展現我國文化科技實力,建立國際知名度。
(八)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
與教育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結合文化與教育資源,將建立系統模式,增加學生對於藝文感知能力的文化體驗內容導入校園,增進藝文欣賞的途徑,讓我們的孩子成為藝術與文化的親近者,長期扎根養成藝文人口。
(九)辦理「提升表演藝術倉儲環境補助計畫」
為鼓勵國內表演藝術團隊運用合法、安全的倉儲空間,辦理「提升表演藝術倉儲環境補助計畫」,協助表演藝術團隊或組織改善並提升道具服裝倉儲環境,以減輕團隊營運負擔,健全表演藝術產業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