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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緣起

    文創產業的基礎來自國家的文化底蘊,本部透過內容產業面、組織法規面、平權多元面、資產場館面、國際交流面等五大面向支持文化與藝術發展,創造屬於臺灣的文化內容,並期望透過文化經濟的傳播,將在地文化推向全球,進而提升經濟,讓文創產業形成一種正向的循環,促進臺灣文創產業發展。


  • 推動策略與工作重點

    • (一)推動成年禮金(文化幣)常態化,豐富青年藝文體驗機會

      針對青年發放文化禮金,可用於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視聽娛樂、圖書及文創工藝等藝文消費折抵,增加青年藝文體驗機會,培養參與習慣,並推動各項精準之產業加碼,鼓勵青年嘗試多元藝文態樣,從消費端挹注藝文產業永續發展。

    • (二)強化專業文化組織、完備文創法規體系

      • 透過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完備文化內容產業專業支援體系:
        運用國發基金投融資等金融工具,吸引多元資金投入臺灣內容產業;透過國際合資合製、海外參展及國際合作,積極連結跨國合作網絡、拓展海外市場;促成具市場潛力之內容作品,並鼓勵內容產業應用新科技;提供內容產業調查報告與趨勢商情,多面向提供產業所需支援服務。
      • 完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鼓勵民間資金挹注文創產業:
        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7-1及27-2條,鼓勵民間資金挹注以影視音內容為核心發展的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以提升臺灣文化內容產製量能與提高國際影響力。
    • (三)支持內容創作創新

      • 推動成立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將過去軍事機關用地活化成為社會公眾得以親近藝文之空間,進行古蹟文化資產修復或再利用、舊建築及基礎設施修繕工程、推動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及規劃新建工程,場域運用並聚焦於科技媒體等跨域藝術及文化創新的創作與展演,以「跨域藝術與文化創新的多功能旗艦基地」為定位,以「實驗基地」、「產業培力中心」、「文化平台」及「國際結盟」等四大主軸策略,於空總基地內推動科技媒體跨域藝術的發展。
      • 推動文創產業科技應用創新:
        以建構完善藝文創作環境及支持體系,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品牌為政策核心,推動應用科技於文化,豐富民眾藝文活動結合科技應用之體驗,本部將持續善用數位科技促進文化參與,維護多元平權,形塑數位時代的文化公民社會,及強化數位時代的原生文化生產,落實本國文化傳播權,形塑國家文化軟實力。
    • (四)打造臺灣文化品牌

      • 籌辦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
        為推動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協助臺灣文創品牌及優質IP內容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文化創意軟實力及產業競爭力,本部自99年起策辦「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打造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平臺,以文化價值創造經濟產值;本部每年徵選彙聚約500家優質文創品牌,並洽邀超過100位國內外買家,提供專屬洽商時段,並開放社會大眾參與,以國際買家洽商、消費市場並重方式辦理;另籌劃文化策展呈現當代文化議題趨勢,期以商展及策展並行方式,實質促進文創產業商機提升,以及展現臺灣豐富多元的文化創意產業面向。
      • 辦理臺北時裝週:
        本部自107年起辦理國家級時裝週,為將臺灣時尚產業推上國際舞臺,每年春夏、秋冬兩季辦理品牌秀,匯聚國內設計師品牌發表當季最新作品;臺北時裝週亦辦理開幕秀,擇定不同主題,展現時尚產業與影視音IP、文化藝術、青少年文化跨界合作之成果。此外,透過本部資源挹注,鼓勵時尚品牌赴國際參與指標性時裝週(如巴黎、倫敦、米蘭、紐約等4大時裝週)及商展,協助品牌提升國際能見度並開拓商機。
      • 推動文創產業園區產業集聚效應:
        以華山、花蓮、嘉義及臺南等4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提供文創產品演出、展示、交易及跨界媒合的平臺。同時,鼓勵並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文化創意聚落,並補助民間提供空間供文創事業使用,以活化相關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設置各類創作、展演設施之用。

  • 總結

    目前各主要國家均以文化創意產業為國家發展重點,我國近年文創產業發展法規、政策與計畫上不斷創新與升級,未來也將推動加強發展文化科技產業,與文化內容策進院共同協力強化國際合資合製量能,將臺流推向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