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摘要說明
透過文化建設計畫的推動,有效整合地方文化、產業、休閒、娛樂、教育以及觀光等各項資源,以因應未來文化發展需求、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以及文化公民社會的建構,培養全視野的藝文人才,提供城鄉均享的文化資源,厚植台灣深一層的文化價值,以展現臺灣文化生命力,讓臺灣在世界發光。

  • 緣  起

    臺灣社會經濟發展已達到一定規模,進入穩定發展階段,臺灣未來要轉型發展,文化勢將扮演關鍵因素,因此,政府積極投入文化設施的推展工作,從修繕到興建,從展演設施到文化園區,各項計畫皆持續推動執行中,希望透過這些積極的作為,讓臺灣社會能夠隨著經濟物質生活的成長,人民的文化生活水準也能相對應的提升。


  • 計畫目標

    均衡城鄉文化發展,創造多元文化空間,提供民眾就近參與藝文活動的機會。


  • 計畫策略

    因應未來文化發展之需求性、可行性,並兼顧地方文化特色,整合地方文化設施興(修)建及永續經營。在未來全國總人口成長減緩、結構高齡化及少子女化發展的趨勢下,文化展演設施發展須能符合未來臺灣社會文化發展需求,且須考量地方政府財政可負擔性,並以提升其軟體服務功能為目標。


  • 實施內容

    考量區域藝文消費人口、未來發展趨勢、鄰近場地競合問題及營運管理方式,透過藝文專業分流,對已設立之文化設施,協助提升專業功能、服務品質及人才素質,加強館際合作及國際交流,提供符合各類文化、藝術發展之優質展演場域。


  • 未來發展

    持續推動中央級與協助地方級文化設施之設置或硬體升級,以均衡地方城鄉文化發展,提供民眾更優質之文化環境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