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說明行政院文化獎:國家最高文化榮譽獎項,為表彰對我國文化之維護與發揚有特殊貢獻之人士而設,屬於個人終身文化成就獎。
緣 起
依據「行政院文化獎頒給辦法」規定辦理。
計畫目標
不分國籍,每年表彰一至五名。
計畫策略
凡經評定頒授文化獎者,由行政院公開表揚,頒授「中華民國文化獎章」壹枚及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並進行相關推廣活動。
實施內容
(一)函請相關產官學界推薦行政院文化獎候選人。
(二)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候選人初審、複審及決審。
(三)辦理行政院文化獎決審結果報院核定。
(四)辦理行政院文化獎頒獎典禮及相關推廣活動。(主題網站:https://cultural-award.moc.gov.tw/)
具體成果
(一)至今已辦理43屆,計有96位對我國文化之維護與發揚有特殊貢獻之人士獲此殊榮。
(二)歷屆得獎人名單
未來發展
藉由徵選、表揚及相關推廣活動之進行,除彰顯得主對臺灣文化發展之特殊及重大貢獻外,亦擴大該文化層面之社會影響力,並對國際展現臺灣優質文化,以永續臺灣文化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