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預告廢止「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依 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文化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三、「蒙藏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
(二)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電 話:02-2356-6445。
(四)聯 絡 人 :吳聘用編審。
(五)傳 真:02-2341-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