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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緣起

    政府20餘年來致力於社區營造推動,從理念的推廣、人才的培育及文化的保存,結合各部會、各級政府、民間團體及學術界投入社區營造工作,雖已逐步引發臺灣民眾共同關注公共事務之社會風氣,但因民主觀念培育工作有如基礎教育一般,必須持續於各年齡階層推廣及引動,方能真正融入每一位國民的生活價值及行為。爲因應社會快速變遷及高齡化人口結構的改變,世界各國莫不持續強化成人及社區教育的重要性,以英國傳統的實用主義為例,就認為政府應隨時提供給民眾學習機會,以提升人民素質,成為帶動國家改變和改進的無聲革命,進而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而文化部過去長期推動地方藝術文化基礎扎根工作,深切認知臺灣文化公民社會的建立,需經長久醞釀、傳統與現代不間斷的文化融合,希望由文化活動促進民眾互動,互動後而產生感動,感動後再成為實際行動,希望民眾逐步藉由生活習慣的改變,進而創建全新的生活價值。

    近來在經濟、氣候及生活環境均持續發生劇變的困境下,政府越是應該要凝聚公私部門力量,方能共同面對及協力解決各項社會問題,因此,自1994年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除促進國民自主參與公共事務外,亦希望藉此整合臺灣民間的社會力,成為政府施政最強而有力的後盾。

    2002年至2007年配合行政院推動「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提出「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結合特有的文化傳統、空間環境與地方產業,積極發展地方魅力。

    2005年行政院擴大提出「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對於社區營造的政策提出更具體的分工,除本部前身文建會外,更包括教育部、內政部、農委會、經濟部、原民會及客委會等11部會,分為人文教育、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環保生態及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成功促成政府部門重視「社區營造」的理念,並從各自的業務權責鼓勵民眾共同參與,以符合社區全面性的需求,落實「總體」營造的精神,期間即共同輔導促成花蓮縣牛犁社區、臺南市土溝社區、雲林縣林北社區、臺東縣永安社區及南投縣桃米社區等全國性示範性亮點案例,不但成為「臺灣最美風景在於人」的最佳代言寫照,也帶動政府與民眾協力合作的社會風潮。

    「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11-116年)」為延續已被點燃的民間活力,針對過往的執行成果及侷限,並因應當前臺灣社會面對全球化、人口結構老化、產業結構變化、數位轉型、氣候變遷及青年世代相對剝奪感等多元挑戰。面對這些挑戰,更應該深化社造,孕育更具公民意識、更具行動力的公民,催生有利於社區營造的公共治理新模式,一起參與討論,共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進而創造願景,從在地回應各式新興挑戰。如透過推動社造創新計畫、社造與文化產業或地域振興的媒合與連結、世代協力友善共創相關計畫之推動、鼓勵社區推動或發展社會經濟合作團體、嘗試建立整合性或跨部會社造相關業務協調平台、輔導及嘗試催生社造中介組織及智庫、推動公民審議及參與式預算、累積與建構在地知識及社區記憶、提升台灣社區通系統平台功能、建立公私部門對話溝通機制及規劃以社造進行國際交流之討論與行動,接軌國際、辦理社區營造獎評選與表揚、社造亮點出版等,以切合在地需求並符合社會發展趨勢,並擾動更多新興社區投入社造工作。

  • 計畫目標

    本計畫之總體目標,主要包含三項:

    • (一)「民主治理」係指以公民作為主體,持續滾動民間力量與公部門的對話,促成各級政府建立公民參與平台、接軌社會發展需求,深化民主治理,共創更具前瞻甚至實驗性的行政與政策機制。當中,須明確指認未來主體就是公民,且執行的領域就在社區、社群之中,而公部門係有意識地扮演平台建立或催化的角色,以因應不斷演變的社會樣態,重新定義公共事務的範疇。

    • (二)「公共參與」則強調擴大參與,須包容各族群、民間團體和個人的多元性。從臺灣的各類民間團體,召喚多元的民間社會能量,從中爬梳出不同類型的議題面向,以擴大民間結盟,開展各種社會實踐行動。另外,政策制定和計畫推行,須體察多元族群的需求,政府端致力於整合行政資源,而公民端則是降低公共參與門檻,讓社區營造更貼近社會脈動,延伸至社會的角落。

    • (三)「社會改造」乃「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11-116年)」最終的核心目標,透過「社區/社群營造(Community Empowerment)」進展到社會改造,從關注社區議題、居民參與,拓展到關注跨域議題(包括全球)、社群連結,以超越社區疆界,及跨域的行動協作,回應社會改造的多元議題。

  • 計畫策略

    本計畫之總體目標,主要包含三項:

    • (一)公共治理:建立有利於社區營造的公共治理支持體系

      社區營造的主體是公民,社造的本質是透過在地參與,以及多元社群的參與,促進社區的改變,並進而促進社會改造,依此「公共治理」應具有雙層概念,第一層是強調以公民為主體的參與,透過參與實踐真正的治理,具體實踐文化公民權;第二層則是各政府部門施政與資訊需更加開放,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的協力合作,建構有利於公私協力的支持體系,營造推動社造的有利環境。透過有利於社區營造公共治理支持體系的建立,以實現本計畫的總體目標。

    • (二)世代前進:青年賦權,世代協力,共榮發展

      臺灣人口老化、出生率下降等現象逐步改變國家人口結構的組成,未來已經不是單一世代能夠獨自面對的,面對社會問題,需要更多跨世代的合作。透過不同世代在社造的共同參與及協力合作,賦權青年,增進世代間的對話與理解、尊重與包容彼此的差異,強化世代間的凝聚力,讓不同世代差異互補、資源共享、互惠共利,發揮個別世代的能量且能各展所長,持續滾動民眾參與社造的熱情,攜手前行共創明日社會。

    • (三)多元平權:看見多元,尊重差異,促進平等參與

      社造是奠基於日常生活、由下而上的社會改造運動,也是由「個體」群聚為「集體」的行動過程,看似同質的社區,內部實則有因性別、階級、族群、世代、身心狀態…等等而形成的差異,快速的社會變遷之下,使得原本已有異質性的社區更趨多元。爰此,包含政府部門在內的行動者,應時時刻刻關注參與社造的組成是否多元,是否仍有部分成員因其社群的特殊性而未被看見,喪失參與的機會及途徑,需要更多社會支持才能促進其參與,如此一來,才能讓多元群體可以有多元參與的途徑和平等的機會。

    • (四)社會共創:社會設計、公民科技、跨界連結

      社造是隨著社會的持續變遷,各種多樣性的社會公共議題不斷興起,公民團體及社群力量在不同場域持續茁壯,加上新興的科技進入日常生活中,驅動了各種人際網絡、資訊傳播及社會(全球)運作方式的改變,未來面對的是一個快速更新的社會環境,因此,作為社會發展脈絡一環的社造運動,如何連結公共議題,開展與公民及社群力量的協作關係,同時運用社會設計與創新的思維結合社造推動,回應國際脈動,接軌普世價值,將是本計畫社造推動上要努力的方向。

  • 實施內容

    • (一)公共治理

      透過檢討法規、強化中央部會、各縣市局處單位與社區營造相關政策之整合,落實行政社造化;同時協助民間組織堅壯化,提供支持並逐步發展社造中介組織,透過開放政府相關政策以及配套機制的加乘,深化公民參與,形成更直接參與公共決策與社區事務的公民社會模式,讓社造運動自主地持續前進。

    • (二)世代前進

      如何賦權(empower)青年乃是社造的重要目標與課題。返鄉或進鄉之青年在人力、時間與資源的限制下,除了培養整合與經營能力,以社區營造的精神推動地方創生的工作,更須強化跨域思考能力,並能橫向連結公民參與探究社區公共議題;另一方面,透過在地知識學和支持體系之建立,打破代間競爭的舊思維,以在地、多元的合作分工,整合外部資源,傳承文化經驗。同時,藉由新創科技的引進,以更大的開放性,讓不同世代的社區居民,共享社區資源、凝聚新的社區意識,連結社群網絡。

    • (三)多元平權

      為使身處劣勢群體的議題和生活需求能進入公共領域被討論和推動,讓多元群體都有平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政府必須建立多元平權的環境,包括社區友善空間的設置、法令政策的檢討,並應提供各種參與管道,使多元族群及文化的主體性得以建立和深化;此外,鼓勵與培力社區,從多元的視角整理其歷史及文化記憶,並推廣進而融入臺灣歷史的脈絡,成為整體的文化記憶,亦是應持續推動的工作。

    • (四)社會共創

      隨著全球化時代的來臨和臺灣社會的變遷,許多新興的公共議題,甚至是全球挑戰,如人口老化、全球暖化、能源轉型、數位轉型等,面對這些挑戰,政府及民間必須逐步開展社會創新的能量,將社會設計思維導入社區營造,並以社會設計思維帶動公共服務創新,以及公共參與的新模式;此外,各項計畫的執行亦應對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思考社區在地行動,以在地組織連結國際議題社群網路,以落實與實踐「永續社區」;最後,將試圖透過國內、外社造經驗的交流,開展台灣社造的視野,提出策略,共同面對與處理環境及生活的議題。

  • 現階段所推動之重點工作

    • (一)社造整合協作平台計畫:

      • 辦理中央與縣市政府、公所之社造溝通交流會議,建立公部門定期對話平台,翻轉政策治理之思維,落實政策的溝通,定期檢討執行情形,以及時進行政策及資源之調整。
      • 支持民間組織辦理區域型社造論壇及社造相關議題之研討會等,透過多元對話及溝通交流,提出對政策之建議,並堅壯民間社造組織與網絡。
      • 依區域文化主題及社造推動之重點議題,提供社造培力及共學等資源,建立區域性社造學院,完善地方社造推動之支持性網絡,系統性的建立區域社造人才培力機制。
      • 持續推動公民審議,擴大公民參與,深化民主發展。
      • 優化台灣社區通平台,透過資訊系統功能的開發及提升,串接相關社造資源,整合社造資訊並開放運用。
      • 鼓勵民間組織進行社造政策之調查研究,逐步累積社造知識經驗,進而協助社造組織發展為智庫。
      • 規劃社造總體培力輔導與專案管理機制,透過輔導陪伴及適時諮詢資源之提供,協力地方政府與民間組織推動社造。
    • (二)青年賦權協力共好計畫:

      • 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促進青年參與在地事務。
      • 推動世代協力共同提案之獎助計畫,鼓勵青年結合黃金人口保存在地文化建構在地知識。
      • 定期辦理跨域跨界青年社造交流成果展,建立分享交流及見學之平台。
      • 鼓勵社區提供青年學子進行社區見學實習,認識社造並涵養學生對於社區、土地及文化的理解與認同。
    • (三)多元參與文化扎根計畫:

      • 支持縣市社造之推動,並鼓勵地方政府逐年調增對社造資源之挹注,持續發掘在地社造點,開發多元社造提案,以協助社區建立在地特色;另針對民間跨地域性的文化主題與社造議題提案,則由本部提供資源之挹注。
      • 由本部所屬館結合在地相關學校、社區大學、圖書館及民間組織,協力研發與多元文化、母語等有關之繪本或教案,所開發之教材將與社造學院的課程及培力整合推動。
      • 鼓勵社區透過居民協力,共同打造多元社群友善空間,透過公共對話及討論、社區自行僱工購料,由居民共同整理及改善社區空間。
      • 為呈現多元文化視角,鼓勵縣市或民間組織運用國家文化記憶庫資料建置之機制,保存社區記憶,累積並建構在地知識。
      • 推動原住民村落發展計畫,促進都市與原鄉文化傳承與發展。
      • 培力及輔導新住民透過社造參與,及行動計畫之操作,建立文化自明性。
      • 辦理縣市多元文化社造成果展,分享並累積社造推動經驗。
      • 建立社區推動文化體驗或小旅行者,與國內線上旅遊平台之媒合機制,透過數位傳播的力量,提升在地文化能見度。
    • (四)社造跨界共創計畫:

      • 鼓勵民間結合政府或企業等相關資源,打造社造共創基地,透過空間營造,開展跨域及跨界共創契機。
      • 辦理社造亮點案例之評選、表揚與案例分享,並針對案例進行影像紀錄與出版,在經驗的累積下找到開創的可能性。
      • 鼓勵民間組織發展社會合作經濟,或鼓勵企業結合CSR擴大對社造的參與,透過社區文化特色與社區意願媒合社區與第二部門共創文化產品,創造社區與企業的雙贏。
      • 由在地出發連結國際,鼓勵並支持民間辦理國內、外社造交流活動、工作坊及論壇會議逐步發展成為國際性的社造交流平台。
      • 鼓勵縣市連結SDGs指標,思考在地行動,提出創新實驗計畫。
  • 未來發展

    社區總體營造對於臺灣而言,不僅僅是一項文化政策,更是提供公民參與社會最重要的基礎建設。20多年來,民眾藉由社區營造各種機制參與社會公共議題,從認識自己了解在地,乃至學習如何解決地方問題,及落實文化平權,重視各族群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使臺灣社會整體向上提升,如:最早的客家生態人文祭典「美濃黃蝶祭」及近期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等,均可見地方公共議題,足以激起民眾對於在地的關懷及情感,亦是促使民眾團結集聚之觸媒。

    鑑此,為持續厚植在地特色,強化文化競爭力,將持續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機制,共同打造跨部會協力合作方案,以持續建構各地多元文化特色,以強化其參與廣度及深度;因此,不論是環保生態、產業創新或傳統文化保存及技藝傳承,均可於各地社區(村落)發掘,以呼應全球化「在地發展」與「永續經營」之相關議題;更進一步的透過地方知識學習網絡的建構,讓參與者透過實際參與社區營運、活用數位資訊科技及連結跨域資源,積極面對當前社區(會)問題,並主動參與協助解決。

    本部未來將持續強化公民參與深度,並擴大整合各部會相關資源、本部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含議題社群、黃金人口、青年及第二部門(含基金會)等資源共同協力,以建立社造周延的支持體系;此外,藉由引進新文化力量強化交流,以提升創新能量,並持續累積國家文化智慧資本及跨領域合作成果,豐富地方文化多元性及展現文化治理之民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