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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嘉義文創園區配合立法院決議 將依文創園區檢討報告續行議約後簽約

  • 日期:2015-11-05

文化部表示,針對今(5)日嘉義市政府指稱,嘉義文創園區招商案簽約進度牛步化,並希望年底前完成簽約一事,文化部指出,本案尚未簽約是因需配合立法院決議,將文創園區檢討報告內容納入契約中,俾使未來嘉義園區之經營,更符合文創產業之發展。


 


文化部於4月間,應立法院決議,提出所屬文創產業園區檢討報告,7月初完成報告並送立法院,該報告為文化部執行文創產業園區之政策,因此,嘉義文創園區之契約,亦應據此報告內容續行議約,調整營運方向後再簽約。文化部於7月底邀最優申請人討論園區經營方向,請其就所提辦桌文化是否符合文創園區調性,提出修改說明。8月25日發函請其於9月30日前提出修正後經營計畫,其中最優申請人表示餐廳面積涉及財務經營分析,將會審慎評估,雙方就此反覆溝通、耗費時日;近期將進行第8次議約會議。


 


文化部指出,值此立法院與各界對文創產業園區營運高度重視之際,文化部亦深深感受到嘉義當地藝文工作者,要求落實真正文創的聲音及意見,未來文化部將據此檢討報告,加速與嘉義文創園區最優申請人續行議約,期能在年底前或明年初達成共識,並完成簽約。未來針對五大文創園區經營方向,將規劃辦理公聽會,廣納各方建議,使未來文創產業園區的發展,更符合外界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