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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8年度「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計畫」 自107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

  • 日期:2018-07-24

文化部為輔導傑出團隊推展已有口碑之經典作品至大陸各地巡演,協助開拓大陸暨國際文化市場,自98年起,推動「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計畫」,鑑於本補助已實施數年,文化部已研議完成「文化部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作業要點」修正,並自107年7月19日發布實施,將於107年9月1日起,受理108年赴大陸巡演活動申請補助,收件期間至107年10月1日止。

文化部指出,本次本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包括:為避免重複補助同一赴大陸地區巡演案,增列獲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補助之團隊,不予補助;同一演藝團隊依本要點申請補助者,每年至多補助二案;為利優秀演藝團隊妥予規劃全年度巡演計畫,並有充裕時間投入編修經典作品與排練等,將每年受理申請兩期改為每年一期。

文化部表示,為鼓勵國內演藝團隊推動其經典作品赴大陸地區演出,展現臺灣表演藝術精髓與特質,多年來,該部已支持近30個臺灣團隊在大陸各城市、各劇場巡演,帶動國內優秀藝文工作者赴大陸地區各地演出機會,讓大陸觀眾藉由欣賞經典作品,認識臺灣優質表演藝術內涵,透過巡演提升臺灣表演藝術的能見度,並增進兩岸藝文交流。例如,果陀劇場自102年至107年,持續至不同大陸劇院演出經典作品《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達42場;優人神鼓自104年至107年,輪番安排《時間之外》、《勇者之劍》、《聽海之心》等劇目於指標性場館巡演;音樂時代劇場改編蔣勳散文作品《少年台灣》為臺灣原創文學音樂劇,於105至106年在大陸舉辦巡演16場;雲門舞集106年在上海等5個主要城市劇院,巡演40週年紀念舞作《稻禾》16場;辜公亮文教基金會所屬台北新劇團,107年於保利院線8個主要城市劇場演出《巴山秀才》等四齣劇目,共辦理16場巡演。

本項計畫108年度補助將自107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10月1日(星期一) 下午5時30分截止收件,凡在國內立案滿5年,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跨領域表演型態等演藝活動之國內演藝團隊,符合曾多次公開演出、具市場性且受專業肯定之經典作品,皆可提出申請。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相關資料請查詢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或洽詢專線電話:藝術發展司陳小姐 02-8512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