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以「博物館定位明確化」、「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最適配置基準」及「分流輔導策略」為主要推動策略,核心精神為「專業、在地、永續」,共分為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提升計畫、整合協作平臺計畫、以及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事業發展運籌機制等三項子計畫。各工作項目內容說明如下:
一、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運籌機制: 提升縣市文化發展營運管理意識,重視以在地知識為主體的地方學概念,盤點文化資源,以專業學者之意見作為發展基礎,建構直轄市、縣(市)政府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事業發展藍圖,建立地方文化事業之永續經營機會。
二、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提升計畫: 配合博物館法公布施行,強化博物館研究、典藏、展示、教育等專業功能、拓展文化交流、服務及資源整合、提升在職人員專業知能等,達到博物館事業專業治理與多元發展之目標;並引導具展示、教育功能、公共性、公益性之非營利地方文化館,透由自我檢視,健全其營運機能,提升其專業功能,探討提出未來館所營運發展計畫與目標。
三、整合協作平臺計畫: 促使地方文化館與周邊學校、社區、及其建立合作關係,並以主題式角度策畫行銷宣傳活動,開創與地方產業、交通運輸和觀光業者的合作方案,帶動地方人流,活絡在地產業,使之作為大眾文化活動類型的發展平臺或場域,進而成為文化發展的樞紐,促進地方文化資源整體發展,達到文化平權與民眾參與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