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目的係推動各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發展,為使機關於推動時免生語言名稱不一之困擾,爰使用「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中建議機關參酌書面建議用語規範,並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
二、本方案分工明確,原民會主責臺灣原住民族語業務、客委會主責臺灣客語業務,文化部主責臺灣台語、馬祖語及臺灣手語之語言復振業務,教育部則推動整體國家語言之教育相關業務。
三、推動目標 (一)一代人救轉國家語言: 從年輕一代開始提升語言能力、承繼耆老智慧,廣開後代傳承。 (二)落實語言生活化: 全面性營造友善環境,強化推廣活動的深度與廣度,提升年輕人使用機會。 (三)推動語言現代化: 完善各語言基礎建設,發展媒體及語言內容。
四、從「靜態」、「動態」兩大方向規劃七大執行策略: 從家庭、學校、社會等不同領域推動,說明如下: (一)加強語料保存: 訪談耆老及專業領域人士、完備臺灣原住民族語、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等國家語言語料庫及資料庫整合平台、推動語料出版及數位化及相關科技應用、重現古地名。 (二)書寫系統: 推動流行音樂歌詞及影視新聞內容文字對照、建置本土語言輸入法及各語言讀音查詢等。 (三)優化語言認證: 研議及推動統一委託機制,以有效傳承經驗數據,並將優化各語認證題庫及線上施測方式。 (四)擴大推廣活動: 擾動社會,讓各種國家語言能落實於生活頻繁使用,爰各部會每年將辦理全國性競賽及相關推廣活動。 (五)營造友善環境(含傳播媒體): 製播旗艦型電影及節目,補助法人或與民間合作發展影視音、動漫、遊戲及具前瞻性文化科技內容,擴大補助縣市政府各公領域及民間團體共同營造語言友善環境,推動地方通行語及推廣國際交流等。 (六)強化教學資源: 培訓臺灣客語教師、擴增臺灣原住民族語師資、補助臺灣台語教學、推動沉浸式幼兒園、完備各語直播共學平台等。 (七)輔助資源: 建置語言數位資源網、鼓勵產學界開發各語通譯軟體平台等,以發展語言多元數位科技開發與應用,供社會大眾線上自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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