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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間國際藝文人士來臺演出 文化部籲請國人安心觀賞

  • 日期:2020-10-07

疫情期間,國際藝文人士、表演團隊來臺展演,可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及相關規定,在防疫安全前提下,申請縮短國際藝文人士居家檢疫期間。

 

文化部表示,疫情期間國際藝文人士或表演團體,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者,可由文化部參照商務入境規範規定報請指揮中心專案審查,其相關審核結果由指揮中心判斷後,由文化部回復申請單位。提出申請之單位必須檢附明確而完備的在臺行程及防疫計畫,文化部並於事前知會所在地縣市政府、衛生局、場館等相關單位,針對檢疫及防疫等採行相對應之措施。

 

文化部強調,經指揮中心核准的案件,皆需符合疫情指揮中心規範,籲請國人在遵守各場館防疫規定下,安心觀賞藝文表演。